记者从10月28日自治区住建厅召开的全区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获悉,广西将利用5年时间,在城市(含县城)建成区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现有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截止到今年9月,广西共查处违法建设1116.94万平,其中新增违法建设约120.74万平方米,存量违法建设996.2万平方米,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查处取得初步成效。
据了解,全区1-9月份住建领域稽查执法和案件共立案11179件,结案5119件;其中违反城乡规划的案件立案10652件,结案4792件,分别占比95.3%、93.6%,数据显示全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据悉,为推进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广西一些地方专门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完善了联动机制,有效解决了“内鬼”和暴力抗法的问题;一些城市出台了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把清理整治违法建设纳入重点内容,有效促进各主体责任部门单位高度重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部分城市政府专门出台了查处违法建设暂行办法和规划区内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率先建立了快速查处机制,实现了对新增违法建设 “零容忍”;同时完善了农村村民建房审批制度,疏堵结合,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自治区住建厅副厅长汪夏明在会上表示,虽然今年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还存在部分城市村镇规划滞后、体制机制不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不足、暴力抗法事件频发等问题,
为此,他强调查处违法建设,必须严格执法,全区各市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建立违法建设快速查处机制;要建立由街道、设区(村)等基层单位和相关部门组成的违法建设巡查网络,制定巡查管控方案,划定责任单位和责任区域,对新增违法建设实现“零容忍”;要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妥善解决好农民自住住房问题。同时要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和相关解释工作,引导村(居)民不要盲目建设、违法建设。
此外,还要建立健全违法建设举报制度,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问题,举报违法建设行为。
会上,柳州、桂林两市作典型交流发言,各设市城市对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陈芊洁 韦威)
(本文来自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