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严重的专家将被取消评标资格

来源:本站  |   编辑:管理员  |  日期:2017-02-08  |   字体:T T T   |  点击量:2865

              

今后,广西将对房建和市政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制,通过“广西房建市政评标专家库系统”对评标专家进行年度个人情况核查及“一标一评”的动态考核。不符合评标专家资格条件或违规行为严重、累计扣分较多的专家将被依法取消评标专家资格,这是记者近日从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广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了解的情况。
    据悉,评标专家库系统中 “一标一评” 的考评方式是信息化动态管理制得以实现的主要手段。在评标专家每次完成评标工作后,由招标人代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人员等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考核计分,计入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的个人诚信信息。评标迟到、失误、早退,携带通讯设备、评标材料等违规行为都将被扣分,而积极参加重审、积极配合调查等行为可获加分。
    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计分采用循环计分制,计分项有效期为一年,自计分之日起算,有效期满后归零,奖励加分可与扣分实时冲抵。评标专家若在一个计分周期内累计扣满15分的,将在全区暂停3个月评标资格;累计扣满20分的,将在全区暂停6个月评标资格;累计扣满30分的或累计暂停9个月及以上的或一次被扣20分的,将在全区暂停12个月评标资格并视情节依法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
    新《办法》还将入选广西房建市政评标专家库专家的年龄限制从65岁以下提升至68岁以下。将职称门槛具体规定为: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且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或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10年且取得工程类中级职称满5年;或取得工程类中级职称满5年并具有国家注册的各类工程师。
    记者了解到,评标专家入库方式包括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根据需要发布评标专家报名的信息或直接向拟邀请专家的单位发出邀请函,申请人可登录“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申报的专业数量将不设限制,但必须与本人所学专业、工作经历或者执业范围等相符合,且需要提供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新《办法》还对评标专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评标专家库的组建和使用、评标专家的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据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旧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将同时废止。(李远哲) 
(本文来自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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