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6.13万人获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93.29亿元

来源:本站  |   编辑:管理员  |  日期:2017-01-10  |   字体:T T T   |  点击量:2690

                                 在南宁市住房公积金区直分中心现场,许多职工正排队提取公积金


    记者近日从自治区住建厅召开的住房公积金运行分析会上获悉,截止到2016年11月,全区6.13万户职工家庭获得个人住房贷款193.29亿元,其中,3834户缴存职工获得异地贷款12.01亿元。全区消化商品房库存约951万平方米,共占同期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的30%,切实加大力度支持住房消费,有效化解了房地产库存。
    据了解,2016年1—11月,全区新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达30.42 万人,同比增加7.65万人,同比增长33.60%,全区住房公积金新增归集305.46亿元,同比增长18.62%。全区提取住房公积金218.24亿元,同比增长28.06%。全区用于住房消费的住房公积金达368.82亿元,同比增长31.44%。用于住房消费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达175.53亿元,同比增长30.3%。全区个贷率达81.71%,同比提高10.38个百分点,从整体上看,全区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略有扩大,提取、贷款快速增长,个贷率大幅提升,结余资金继续释放。
    据悉,近年来,广西为有效缓解公积金个贷率高的城市资金流动性紧张的问题,积极探索开展融资工作, 2016年自治区住建厅与建行签订了3年100亿元的融资合作协议,同时印发了《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融资管理的通知》,切实满足职工住房消费需求,有效推动房地产去库存工作。
    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广西将继续发挥公积金的积极作用,支持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住房消费,推动房地产去库存。此外,全区各地要提高资金运作水平,加强分析,保持资金流动性;要进一步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重点要把行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纳入制度;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扩大缴存面,创造住房需求。(陈芊洁)
(本文来自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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