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茅危房 奢望变希望广西400多万农村贫困群众喜迁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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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管理员 | 日期:2016-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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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实的水泥墙、青色的琉璃瓦,木式的吊脚楼,干净整洁的水泥路……这是广西融水县四荣乡荣地村经过危房改造后的新貌,改造后的荣地村吸引了很多前来龙女沟景区游玩的游客,为村民的生活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益。
“十二五”期间,广西实际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11.0万户,400多万农村贫困群众喜迁新居,特别是2012年实施完成的茅草房改造攻坚战,消灭了2.44万户现存茅草房,有效解决了广西农村贫困群众的安全居住需求,极大地改善民生,促进了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精准扶贫列入名 民主评议出对象
在融水县香粉乡新平村的新修的水泥路边,有一栋崭新的水泥房,这里是新平村第一家理发店,也是村民莫春和的新家。
2015年3月,在外打工的莫春和特意从广东赶回家,申请进行危房改造。2015年,广西除了把五保、低保、贫困残疾人家庭、因受灾而无房的一般贫困户作为优先安排的危房改造对象外,还把精准扶贫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列入了危房改造的对象,莫春和就是受益人之一。
村民代表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政府审核,县里审批……经过层层程序后,2015年7月,莫春和期待已久的改造工程终于可以开始正式动工,新房建成后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他将拿到21000元的补助资金。
“要不是有这个政策,我也没想过建新房,因为要花不少钱。”莫春和说,他一直都在广东打工,虽月收入有三千元,但由于打工的工厂不包吃住,每个月除去吃住和给父母的赡养费,一年也剩下不了几个钱,要改造危房建起一座宽敞明亮的新房子对他来说是个奢望,而危房改造的政策,让他的奢望变成了现实。
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针对在农村危房改造中出现的问题,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门制定了《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程》,建立危房改造申请排序制度、公示制度、分片包干制度、督查检查制度、指导服务制度、“一户一档”制度等,并要求各市县都要严格执行这个工作规程和有关工作制度,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级评议公示、乡级审核、县级审批公示”等步骤来选取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危房改造户,严防优亲厚友和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以前我家的老房子非常破旧,一边是木房,一边是土砖房,里面潮湿昏暗,每当刮风下雨都提心吊胆,总担心哪一天会垮塌下来,在外面打工,总是担心家里的房子和家人的安危。”回忆起当年的日子,莫春和红了眼眶。如今的他就像旧燕归巢,不仅告别了往日拥挤潮湿的危房,还告别了在外漂泊的日子。
专账专户严管控 补助资金直通卡
“当时申请危房改造,政府给两万元补贴,然后我就建了这个房子。” 在融水县四荣乡荣地村村民潘敬森的家,他正用补助的两万元来给新家进行最后的收尾工程。
2009年至2015年,融水县共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5343户(其中新建21022户),共投入政府补助资金54197.4万元,为确保危改资金落到实处,融水县严格按照自治区的相关要求,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直接由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拨付到危改农户手中。
不止是融水,近年来广西一直对危改资金实行严管严控,连续三年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专项治理,加强补助资金发放和使用的监督管理,明确要求财政补助资金要按照《广西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和由自治区财政—市、县财政—乡镇财政的拨付程序,明确财政补助资金必须由县级财政或乡镇财政通过“一卡(折)通”直接拨付到危房农户手中,不得采取现金形式发放。同时,还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严肃查处克扣挪用、套取、索取补助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广西还将采取更加严格、严密的办法和更加严厉的措施,强化危房改造政策的落实和补助资金的监管,确保危房改造程序规范,补助资金运行和使用规范高效,真正把这项民生工程、惠民工程落到实处。
保护改造两不误 新房传承乡土情
午后的和煦阳光透过明亮的窗户,照到正坐在新房客厅里看电视的76岁老人吴时引的脸上。“这把年纪能住上这么好的房子,我很高兴!”吴时引是土生土长的三江县高秀村村民,三年前他们一家6口人还挤在一个破旧的木板楼里,房子阴暗潮湿,刮大风不敢住人,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生火煮饭也要小心翼翼,生怕一不小心就引起火灾。
2013年,吴时引的儿子杨庆申请到了危改的名额,建起了如今的宽敞明亮的三层砖木结构新式吊脚楼,“现在厨房移到了一楼砖房的地面上,建起了节柴灶,设置了专门的烟道,做饭再也不用担心着火和烟熏了。” 杨庆开心地说。
三江县高秀村是一个藏在大山深处的美丽侗族村寨,放眼望去,绿色的群山上是一幢幢充满民族风情的木式吊脚楼,这里的居民祖祖辈辈都生活在传统的侗族吊脚楼里,为了尊重侗族的居住习惯,三江县在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中按当地山区地形地貌和依山而建的木式吊脚楼的建筑风格,遵循改造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大于13平方米又不超过18平方米的原则,把农村危房改造与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保护传统村落和乡土特色建设相结合,使群众改造后的新房在达到美丽大方、经济适用、安全防火、卫生方便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保持原有的建筑格局和传统风貌特色。如今在高秀村,像吴时引老人这样的困难户已经有59户建起并搬进了新式吊脚楼房。
不仅仅是在三江在改变,为保持最传统的乡土特色,广西在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中,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城乡风貌改造、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扶贫移民搬迁等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农村“危改”、“寨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和“改厨”、“改厕”等,整合各单门资金集中投入,形成集中投入的合力,总体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使村屯面貌焕然一新,既保持了地方风格和民族特色,又留住了乡愁。
无力自筹是瓶颈 资金倾斜是关键
边远山区的村民无力自筹资金一直是广西危房改造的一个瓶颈,一些符合“危改”条件的赤贫户,由于无力自筹资金,不得不放弃危房指标。
如何突破瓶颈确保更多贫困群众得到实惠,成了当下需解决的困难之一。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处处长彭新唐介绍,目前广西仍有农村危房约72.6万户,其中,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危房户约21.7万户,这些基本上是前些年危房改造剩下的无能力自己改造危房的赤贫户,为了破解这个难题,广西将通过争取国家支持,加大资金投入;提高补助标准,制定分类补助措施,重点向特困户倾斜;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整合资金投入,形成合力;开展社会互助,争取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特困户;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 ,发动亲帮亲、邻帮邻;采用集中采购、使用地方乡土建筑材料等办法降低建设成本等等措施办法,帮助特殊困难农户开展危房改造,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需求。
据悉,“十三五”期间,广西每年的危房改造都将重点优先完成全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让百姓住上满意、放心、安全的新农居。(陈芊洁)
(本文来自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