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要求系统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及时发布政务信息,解读重要政策,主动回应舆论,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今后,棚户区改造、农危房改造、公积金管理、建筑市场监管等重要工作信息将推行定期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监督。
通知指出,随着全区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社会各界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信息需求量也日益加大,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握好政务公开方向,主动及时公开重要政策文件、重大决策事项、重点项目建设等与民生发展息息相关的内容,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
重点工作信息定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强调,事关民生福祉、需要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要主动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媒体等各类渠道进行公开。要特别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如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分配和推出、住房公积金管理、海绵城市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建筑市场监管等各项重要工作进展,要形成信息定期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与此同时,社会公众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参与度将进一步提高。该厅计划通过公开征集意见、开展网络调查、召开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等多种方式,将重大事项政务公开扩大到公众参与的事前协商、事中决策、事后反馈全过程,公开相关意见采纳情况和说明,尽可能增加决策的信息量,实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鼓励各地善用新媒体,完善政务公开渠道,鼓励开通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渠道,丰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及形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开发专门的政务APP应用客户端,完善软件信息传送、政策解读、互动交流、办事服务等功能,迅速及时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项工作进展。
此外,各级各部门要完善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各项功能设置,加强内容发布及管理,及时充实和更新各类政务信息,进一步丰富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简化业务申请、审核、决定、办理、送达等各项流程,让群众享受便捷快速服务。
今后,政务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该厅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丰富和完善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各项信息公开的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严格按照目录进行信息公开管理,确保政务公开常态化。对于可依法公开的信息,要在接到申请受理书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向申请人进行公开;对于不能公开的信息,应当明确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及相关救济途径。
涉及到国家机密、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的信息,或者公开之后有可能会影响社会团结稳定的信息,加以充分保护,建立清单,依法依规进行保密。
据了解,下一步,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通过建立考评机制,对主动及时公开信息、信息公开质量数量均占优势的部门和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信息公开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黄剑铃)
(本文来自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