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住建厅印发《关于命名2014年广西园林城市的通报》通知,河池、崇左等11个市、县荣获广西园林城市称号。
2014年,自治区住建厅根据《广西园林城市申报和考评办法(修订)》,组织专家对申报广西园林城市的市、县进行了综合评审。其中,河池市、崇左市、贺州市、东兴市、合山市、德保县、隆林县、田东县、靖西县、忻城县、蒙山县等11个市、县已经达到了广西园林城市标准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将这11个市、县命名为广西园林城市。
据了解,截止目前广西累计已有38个自治区级园林城市。(黄剑铃)
(本文来自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